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部公布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进展
本报记者李玲玉北京报道 为有效震慑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基层规范办案,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了第四批8个涉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跨省倾倒、填埋、处置危险废物,有的将危险废物简单处置后以次充好或掺在产品中销售,有的涉及长期从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黑色产业链的犯罪团伙。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畅通跨省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相互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根据群众和基层网格员的线索,跨省调查,追根溯源,有力震慑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部对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湖南省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生态环境局和陕西省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对安徽、江苏、广东、浙江、上海、甘肃、宁夏、四川、山东等地生态环境部门协助调查跨省级行政区划案件的做法提出表扬,并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